创伤骨科相关常识

来源: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复星禅诚医院  时间:2014-03-04 09:20
  ▲骨折的主要症状:
 
  1、疼痛剧烈,在骨折处有明显压痛。
 
  2、肿胀。
 
  3、骨折局部畸形,包括肢体短缩、成角、旋转等。
 
  4、骨摩擦音,骨折断端互相磨擦所发生的声音。
 
  5、功能障碍,原有的运动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完全丧失。
 
  ▲身边人发生意外骨折,需进行骨折临时固定时,但应注意以下5点:
 
  1、如为开放性骨折,必须先止血、再包扎,最后再进行骨折固定,此顺序不可颠倒。
 
  2、下肢或脊柱骨折时,应就地固定,尽量不要移动伤员。
 
  3、四肢骨折固定时,应先固定骨折近端,再固定骨折远端。如固定顺序相反,可导致骨折再度移位。夹板必须扶托整个伤肢,骨折上下两端关节均必须固定牢固。绷带、条带不要绑扎在骨折处。
 
  4、夹板等固定材料尽量别与皮肤直接接触,要用棉垫、衣物等柔软物垫好、尤其骨突部位及夹板两端更要垫好。
 
  5、固定四肢骨折时应露出手指或脚趾,以随时观察血液循环情况,如有苍白、紫绀、发冷、麻木等表现,应立即松开重新固定、以免造成肢体缺血、坏死。